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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思格(301333)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的受限货币资金为履约函保证金500,000.00元。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2) 报告 期末 募集 资金 使用 比例 (3) = (2) / (1)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用途 及去 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022 首次 公开 发行2022年08 月02 日 118,3 20 108,7 59.82 2,437 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7,598,202.2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07月28日全部到账。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436号)。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8,035.62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55,767.98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后净额等),其中募集资金专户金额6,767.98万元,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余额49,000.00万元。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金额 投入 金额 (2) 进度 (3) = (2)/ (1)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的效 益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效益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数据 科学 中心 项目2022年08月02日 数据科学中心选择“不适 数据科学中心项目:为受市场整体环境和下游需求影响,导致该项目的具体投入未能按原计划进行。 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数据科学中心项目予以终止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共计17,771.64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用”的原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9月15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述议案的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支出金额为14,000.00万元。2024年5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14,0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5月31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述议案的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支出金额为14,000.00万元。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2022年11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艾科曼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据科学中心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南京艾科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艾科曼”)作为实施主体共同实施,南京艾科曼实施地点为南京;同意将原由诺思格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SMO中心项目”变更为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圣兰格(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实施,实施地点不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2022年12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58.17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19.56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1,677.73万元。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金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110A018027号)。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5,767.98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等),其中募集资金专户金额6,767.98万元,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余额49,000.0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报告 期实际 投入金 额 截至期 末实际 累计投 入金额 (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2 )/(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 的项目 可行性 是否发 生重大 变化 2022年 首次公 开发行 股票 首次公 开发行 永久补 充流动 资金 数据科 学中心 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数据科学中心项目原计划专注于公司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服务能力的提升,通过实施数据采集和自动化的临床试验数据管理工作,推动公司现有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业务的质量的进一步提升,为大规模开展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业务奠定基础,并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管理层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但是,近年受到中美贸易摩擦等宏观经济形势、国内行业竞争加剧、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为使募集资金投资效益最大化,降低投资风险,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于美国进行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服务能力的提升,目前已初见成效,现有的服务能力可以满足市场需求。鉴于此,公司决定终止数据科学中心项目,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数据科学中心项目予以终止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共计17,771.64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8)等相关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果转让;临床试验数据的管理与统计分析、翻译服务;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数据处理等信息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服 务。南京艾科曼主营业务为临床试验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进一步完善和丰富了公司的临床研究服务体系。圣兰格北京是诺思格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医学研究与实验发展。圣兰格北京的主营业务为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进一步完善和丰富了公司的临床研究服务体系。上海衡领是诺思格生物的全资子公司,于2024年收购,经营范围包括从事医药科技、生物科技、检测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等。上海衡领主营业务为生物样本检测服务,进一步完善和丰富了公司的临床研究服务体系。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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