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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峰电子(301328)经营总结
截止日期2025-06-30
信息来源2025年中期报告
经营情况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二)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四)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一)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2)/
  (1) 报告期内
  变更用途
  的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变
  更用途
  的募集
  资金总
  额 累计变更用
  途的募集资
  金总额比例 尚未使用募
  集资金总额 尚未使用募
  集资金用途
  及去向 闲置两年
  以上募集
  资金金额
  2022年 首次
  公开
  金管理 7,375.96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79号),并经《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886号)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32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78.80元。截至2022年9月1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44,361.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862.8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132,498.8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总额为15,824.81万元,经2022年11月1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意15,824.81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经2022年11月1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2年12月2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1,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24年1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1,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1月10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5亿元用于投资建设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
  经 年 月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 年 月 日召开的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76,584,372.33元(截至2025年4月11日余额数,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存放于募集资金监管户余额为7,375.96万元,其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7,299.13万元,专户存款累计收入扣除手续费76.83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截止报告
  期末累计
  实现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首次
  公开
  发行
  股票2022年09
  月02
  日 华南总
  部智能
  制造中
  心建设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 不适用。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1、经2022年11月1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12月2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1,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月10日,超募资金21,000.00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到公司一般银行账户。
  、经 年 月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年 月 日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1,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经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1月10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5亿元用于投资建设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
  4、经2024年8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9月10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元(截至 年 月 日余额数,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截至2025年6月30日,超募资金共计17,658.43万元(含利息收入2,528.87万)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到公司一般银行账户。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总额为15,824.81万元,经2022年11月1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824.8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2023年1月10日、2023年2月14日、2023年3月22日公司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15,824.81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到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适用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额及原因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121,710,054.3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审批日与实施日利息收益结算影响,具体结算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遵循项目可行性预算规划的基础上,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格控制募集资金投入,本着合理、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配置资源,对项目的各环节进行优化,节约了项目投资;同时在项目各个环节实施中加强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项目整体投入金额。
  2、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节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部分理财产品产生收益及利息收入。
  3、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款、保证金等款项,上述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先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该部分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监管户余额为7,375.96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六)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 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否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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