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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骏鼎达(301538)经营总结 | | 截止日期 | 2026-06-30 | | 信息来源 | 2026年中期报告 |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1、本期股份支付费用936.80万元,按激 励对象分别计入营业成本161.96万元、销售费用204.99万元、管理费用393.85万元、研发费用176.00万元; 2、受外币汇率波动影响,产生汇兑损失 592.14万元,计入财务费用; 3、越南捷卡富于2025年11月注册成立, 本期净利润为-264.06万元、摩洛哥捷卡富于2026年01月注册成立,本期净利润为-308.63万元,上年同期无此项; 4、营业成本增幅高于营业收入增幅。 上述因素多为一次性或阶段性投入,相关激励、海外布局等举措将随业务逐步落地而持续释放效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725,866.42 41,978,057.07 216.18% 主要原因系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金额较上期增加幅度超过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出金额较上期增加幅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475,466.71 6,362,890.26 -1,993.41% 主要原因系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本报告期内未到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185,097.14 -17,758,426.86 47.45% 主要原因系偿还银行借款的现金增加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856,099.32 30,247,977.78 -165.64% 主要原因系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放弃退款,公司不再负有交货义务相应款项转营业外收入 否营业外支出 1,015,604.95 1.16% 主要是非流动资产损毁报废损失 否其他收益 2,109,823.54 2.42% 主要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增值税加计抵减等 否信用减值损失 731,240.13 0.84% 主要是计提坏账损失 否资产处置收益 52,639.57 0.06% 主要是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否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变动主要系期初与期末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的差额,具体变动项目包括本期新增、本期背书转让及 本期到期兑付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期已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已累计使 金总额 (2) 报告期末募 集资金使用 比例(3)= (2)/(1) 报告期 内变更 用途的 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比例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2024 首次公开发行2024年03月20日 55,820 48,406.68 4,037.72 36,610.60 75.63% 12,573.71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余额为12,573.71万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结构性存款账户中。合计 -- -- 55,820 48,406.68 4,037.72 36,610.60 75.63% 12,573.7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3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82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8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406.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3月15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当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5号)。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余额为12,573.71万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结构性存款账户中。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生产功能 性保护材 料华东总 部项目2024年 截至期末累积投入金额包括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和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已超出承诺投资金额,系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或现金管理收益所致。 合计 -- 55,814.80 48,692.97 4,037.72 36,610.60 -- -- 1,549.93 4,995.40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用”的原因) 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报告期内发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原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门骏鼎达,实施地点位于江门市江海区。2024年0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为该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增加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的公司注册地和“芙蓉科技大厦”项目所在地为该项目的共同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6年0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东莞骏鼎达和苏州骏鼎达为该项目共同实施主体,增加位于东莞市桥头镇的东莞骏鼎达生产经营所在地和“骏鼎达功能性保护材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的苏州骏鼎达生产经营所在地为该项目的共同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调整后,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江门骏鼎达、公司、东莞骏鼎达和苏州骏鼎达,实施地点为江门市江海区、深圳市宝安区、东莞市桥头镇和江苏省苏州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2024年0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709.10万元和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17.43万元(不含税),共计8,226.53万元。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关于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3-143号),详见公司于2024年0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置换工作已于2024年完成。2024年09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非募集资金专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4年0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金额合计242.13万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2025年0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同时经公司于2025年09月0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功能性保护材料华东总部项目”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前述项目予以结项。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更好地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10,046.08万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用于投资“骏鼎达功能性保护材料生产建设项目”,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包括:1、公司对项目各个环节的费用实行严格监督、控制和管理,合理降低了项目整体投入金额;2、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详见公司于2025年0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余额为12,573.71万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结构性存款账户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公司作为单一委托人委托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或投资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业绩无重大影响。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无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6年04月10日 “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机构、个人、其他 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的所有投资者 举行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经营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沟通,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 20260410)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否 为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该制度经公司2025年0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08月,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运营需要,公司对《市值管理制度》予以修订,修订后的《市值管理制度》于2025年08月15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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